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

导读 【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】为规范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的组织与实施,确保比赛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提升大学生跆拳道运动水平,特制定本竞赛规程。该规程涵盖赛事的基本信息、参赛资格、比赛项目、赛程安排、成绩评定及奖励办法等内容,旨在为各高校提供清晰的比赛指导依据。

【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】为规范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的组织与实施,确保比赛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提升大学生跆拳道运动水平,特制定本竞赛规程。该规程涵盖赛事的基本信息、参赛资格、比赛项目、赛程安排、成绩评定及奖励办法等内容,旨在为各高校提供清晰的比赛指导依据。

一、赛事基本信息

项目 内容
赛事名称 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
主办单位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、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
承办单位 各省(市)教育厅、相关高校
比赛时间 每年10月至12月期间举行
比赛地点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

二、参赛资格

1. 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,年龄在18至25周岁之间。

2. 参赛运动员需具备国家跆拳道段位或相应级别证书。

3. 每所高校可组队参加,每队最多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。

4. 严禁非在校学生或社会人员参赛。

三、比赛项目设置

项目类别 组别 项目内容
个人项目 男子/女子 品势(套路)、竞技(对打)
团体项目 男子/女子 品势团体、竞技团体
特色项目 - 非对抗性表演项目(如双人品势、团体品势)

四、赛程安排

时间 项目 内容说明
第1天 报到注册 运动员报到、资格审核
第2-3天 比赛日 品势、竞技项目分组进行
第4天 决赛 个人与团体项目决赛
第5天 闭幕式 颁奖仪式、总结会议

五、成绩评定

1. 品势项目由裁判根据动作规范性、节奏感、表现力等进行评分。

2. 竞技项目采用“5+1”计分制,即5名裁判打分,1名主裁最终裁定。

3. 团体项目综合个人成绩进行排名。

4. 所有成绩将由组委会统一公布,并作为评奖依据。

六、奖励办法

1. 个人项目:设冠、亚、季军,颁发奖牌和证书。

2. 团体项目:按总分排名,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。

3. 优秀教练员、裁判员、志愿者将获得表彰。

4. 优秀选手可推荐参加全国性跆拳道赛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