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
导读 【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】为规范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的组织与实施,确保比赛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提升大学生跆拳道运动水平,特制定本竞赛规程。该规程涵盖赛事的基本信息、参赛资格、比赛项目、赛程安排、成绩评定及奖励办法等内容,旨在为各高校提供清晰的比赛指导依据。
【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】为规范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的组织与实施,确保比赛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提升大学生跆拳道运动水平,特制定本竞赛规程。该规程涵盖赛事的基本信息、参赛资格、比赛项目、赛程安排、成绩评定及奖励办法等内容,旨在为各高校提供清晰的比赛指导依据。
一、赛事基本信息
| 项目 | 内容 |
| 赛事名称 | 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 |
| 主办单位 |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、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|
| 承办单位 | 各省(市)教育厅、相关高校 |
| 比赛时间 | 每年10月至12月期间举行 |
| 比赛地点 | 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|
二、参赛资格
1. 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,年龄在18至25周岁之间。
2. 参赛运动员需具备国家跆拳道段位或相应级别证书。
3. 每所高校可组队参加,每队最多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。
4. 严禁非在校学生或社会人员参赛。
三、比赛项目设置
| 项目类别 | 组别 | 项目内容 |
| 个人项目 | 男子/女子 | 品势(套路)、竞技(对打) |
| 团体项目 | 男子/女子 | 品势团体、竞技团体 |
| 特色项目 | - | 非对抗性表演项目(如双人品势、团体品势) |
四、赛程安排
| 时间 | 项目 | 内容说明 |
| 第1天 | 报到注册 | 运动员报到、资格审核 |
| 第2-3天 | 比赛日 | 品势、竞技项目分组进行 |
| 第4天 | 决赛 | 个人与团体项目决赛 |
| 第5天 | 闭幕式 | 颁奖仪式、总结会议 |
五、成绩评定
1. 品势项目由裁判根据动作规范性、节奏感、表现力等进行评分。
2. 竞技项目采用“5+1”计分制,即5名裁判打分,1名主裁最终裁定。
3. 团体项目综合个人成绩进行排名。
4. 所有成绩将由组委会统一公布,并作为评奖依据。
六、奖励办法
1. 个人项目:设冠、亚、季军,颁发奖牌和证书。
2. 团体项目:按总分排名,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。
3. 优秀教练员、裁判员、志愿者将获得表彰。
4. 优秀选手可推荐参加全国性跆拳道赛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