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式摔跤“2分”和“1分”的判定标准

导读 在中国式摔跤中,得2分与得1分的核心判定标准是:当进攻方使用技术将对手摔倒,且自身保持站立(双脚未离地或未跪倒、未倒下),同时对手的

在中国式摔跤中,得2分与得1分的核心判定标准是:当进攻方使用技术将对手摔倒,且自身保持站立(双脚未离地或未跪倒、未倒下),同时对手的背部(或肩胛骨、臀部、头部的任意部位)完全接触地面时,判得2分;若进攻方在摔倒对手后自身也随之倒地(包括跪倒、手撑地或身体其他部位触地),或对手倒下时并非背部着地(如侧倒、爬倒、腹部着地等),则判得1分。此外,将对手推出场外、对手因犯规被警告、或对手主动倒地等情形也通常判得1分。裁判在判定时需综合观察双方身体着地顺序、姿势是否稳定以及技术动作的完整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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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1:为什么同样是摔倒对手,有时得2分有时得1分?

回答1:主要区别在于进攻方自身的状态。如果进攻方在完成摔法后依然稳稳站立(包括双脚未移动、未跪地、未用手撑地),且对手的背部三个接触点(肩胛、臀部、后脑)至少有一处明显着地,则得2分;如果进攻方在摔倒对手的同时自己也倒下(哪怕只是膝盖触地、手扶地或身体失衡),或者对手不是背部着地而是侧身、腹部等部位先着地,则只能得1分。

问题2:在比赛中,看到对手被摔成“侧倒”但裁判判了1分,这是为什么?

回答1:因为根据中国式摔跤规则,“背部着地”是获得2分的必要条件。侧倒时对手的背部没有完全接触地面,得分等级低于背部着地,因此判1分。此外,如果进攻方在摔倒对手后身体有任何部位(除双脚外)接触地面,即使对手背部着地,也只能得1分。